日前,认监委发布2023年第3号公告《认监委关于对3家机构撤销、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公告》表示,2022年,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检查。现决定即日起撤销、暂停下述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一、撤销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缺少A型、B型剩余电流动作试验设备。现决定撤销其承担的A型、B型具有剩余电流保护的断路器(CBR)产品(CNCA-C03-02:低压元器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资质。
二、暂停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等2家实验室的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一)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未按照标准规定程序检测、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决定暂停其承担的低压元器件产品(CNCA-C03-02:低压元器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6个月。
(二)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盲样试验预设的主要故障点未发现、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等问题。现决定暂停其承担的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CNCA-C24-01:家用燃气器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6个月。